隔离负压病房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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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对负压隔离病房的建筑布局要求、气流控制要求、房内压力控制要求、净化空调系统
要求、其它建筑设施要求及验收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新建和改、扩建负压隔离病房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6165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效率和阻力
GB/T 13554高效空气过滤器
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
DB11/ 409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内空气卫生质量要求
3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负压隔离病房 negative pressure isolation ward
通过净化空调系统,使病房内空气静压低于病房外相邻环境空气静压的病房。
3.2
缓冲间(室)buffer room
在相邻相通两室之间设置的有空气净化要求的,有送回风措施的隔离小室。
3.3
净化空调系统air cleaning cond itioning system
既具有调节室内温、湿度的功能,又能将空气中含尘和含菌浓度降低到一定程度,具有空气净化功
能的空调系统。
4负压隔离病房建筑布局要求
4.1负压隔离病房的使用面积(不含卫生间)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4. 2负压隔离病房净高不宜低于2. 8m.
4.3负压隔离病房应设独立卫生间。
4.4负压隔离病房宜设为单人间;若设为多人间不宜超过3人。
表1负压隔离病房使用面积
单人病房 | 双(多)人病房(每床) | ||||
标准值 | 最小值 | 床(不含床头)与任何固定障碍最小距离 | 标准值 | 最小值 | 最小床同距 |
11m2 | 9m2 | 0.9m | 9m2 | 7.5m2 | 1.1m |
4.5负压隔离病房应独立设置,宜在建筑的一端、一侧,自成一区;若是设在高层建筑中,宜靠近顶
层。负压隔离病房所在的病区的出入口应独立设置;负压隔离病房或负压隔离病房所在病区在所属医院
内的位置,应处于全年最多风向的下风方向。
6负压隔离病房排风口与周围公共建筑的距离应大于20m。
4.7负压隔离病房所在的病区,应划分清洁区、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;不同区域之间,应设缓冲间,
缓冲间面积不宜小于3㎡.
4.8负压隔离病房可设内(前)走廊或内(前)、外(后)走廊。走廊净宽不宜小于2.4m,有高差者
应用无障碍坡道相接,并采用防滑措施。
4.9负压隔离病房应在与其相隔的内(前)走廊墙上设置传递窗。
4.10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,病区的门口不应设空气幕。
4.11负压隔离病房和缓冲间之间可使用普通的平开门或上悬吊式推拉门;缓冲间和走廊之间宜使用平
开门;均不应为木质门。
12安全门和通向外界的门应向外开启,安全门应有明显标识,并备有应急开启装置,应有安全逃生
标识;其余门均应向压力高的一面开启。
5负压隔离病房气流控制要求
5.1负压隔离病房应采用上送下侧回气流组织,气流总方向与微粒沉降方向一致,负压病房与其所在
病区内气流,应为定向气流,从清洁流向污染。
5.2负压隔离病房应如图1所示设置主送风口和次送风口。主送风口应设于病床边医护人员常规站位
的顶棚,离床头距离应不大于0.5m,长度不宜小于0.9m;次送风口设于床尾顶棚,离床尾距离应不大
于0.3m,长度不宜小于0.9m。
5.3主、次送风口面积比为2:1 ~3 : 1。出口风速不宜低于0.13m/s。
5.4送风口宜采用双层百叶形式。
5.5回(排)风口应采用可调单层竖百叶形式。应设在与送风口相对的床头下侧。风口进口面上边沿
应不高于地面0.6m,下边沿应高于地面0.1m。回(排)风口风速应不大于1.5m/s。
6负压隔离病房内压力控制要求
6.1压差要求应按图2所示,病房对卫生间应保持定向流,其他相邻相通房间的相对压差应不小于5Pa,
负压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卫生间,负压隔离病房,缓冲间,内走廊。
6.2设于潜在污染区内(前)走廊与清洁区之间的缓冲间应对该走廊与室外均保持正压,对和室外相
通的区域的相对正压差应不小于10Pa。(见图2)
3有压差要求的相邻场所,应按图2所示在相通的门口目测高度安装微压差计。
7负压隔离病房对净化空调系统的要求
7.1清洁区、潜在污染区、污染区应分别设置空调系统。
7.2负压隔离病房区可采用室内自循环风的部分新风系统,其中宜有1间至数间病房的净化空调系统
可切换为全新风供给。
7.3负压隔离病房的换气次数取8次/h~12次/h,人均新风量不应低于40m3/h。其他辅助用房取6次/h~10 次/h。
7.4负压隔离病房送风应符合DB11/ 409的要求,送风口应使用低阻的高中效(含)以上过滤设备;
缓冲间送风口应安有高效过滤器,换气次数≥60次/h。
7.5负压隔离病房的排风和回风,应在室内风口处设不低于B类的高效过滤器。
7. 6负压隔离病房及其卫生间排风应采用可安全拆卸的零泄漏排风装置。
7.7高效过滤器应经现场扫描检漏,确认无漏后方可安装入零泄漏装置。
7.8排风管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,应有逆止阀、防雨水措施;应远离进风口20m以上并处于其下风向,
不足20m应设围挡。
7.9净化空调系统应24h运行。夜间风量应设在低挡,送风口速度不应大于0.15m/s。
10负压隔离病房内不应再设房间净化、消毒装置。
7.11负压隔离病区辅助用房的回风口,应设有初阻力不高于20Pa、微生物一次通过的净化效率不低
于90%、颗粒物一次通过的计重效率不低于95%的过滤器。
8负压隔离病房其他建筑设施要求
8.1给水管检修阀应设在清洁区内。
2所有用水设备应使用非手动水龙头或冲洗阀。
3治疗室、医护办公室等不应设地漏。其他设地漏的房间应采用无水封地漏加存水弯;存水弯高度
应为50~70mm。
8.4负压隔离病区排水管上的通气管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。并远离进风洞、口。
8.5负压隔离病区应按一级负荷供电,且应设置备用电源。
8.6负压隔离病房污染区与潜在污染区、潜在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压差,应在空调系统上采用自动
监测方式。
9负压隔离病房验收要求
9.1负压隔离病房根据本标准规定的设计参数并参照DB11/409规定的其他物理性参数进行检测并通
过工程检查和工程验收,并应实行年检。当要检测化学性指标时,应符合DB11/409的要求。
2负压隔离病房性能指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GB50333和DB11/ 409的规定。